云南仁爱医院是卫生厅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医院,省市医保、城镇医保、新农合医保定点单位、市药品管理管理规范单位,百姓放心医院...详情>>
孕妈妈:医生,超声说我羊水少,是…[详细]
据统计,6%~7% 的妊娠女性合并糖尿病,而其中近 90% 为妊娠期糖尿病(GDM),而妊娠期糖尿病(GDM)与围产期母儿并发症均密切相关。通过妊娠期血糖的管理和控制,近远期母儿结局均可改善。因而,GDM的诊断关键问题在于确定一个合理的界值。
GDM 诊断标准
美国 SMFM 大多数被调查者仍倾向于采用传统的诊断方法,即「二步法」,先进行 1 小时 50 g 葡萄糖负荷试验(GCT),对于 GCT 结果异常(≥ 140 mg/dl)的孕妇,进一步进行 3 小时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服用前、服用后 1 h,2 h,3 h 血糖值分别为 95、180、155、140 mg /dL,两项及以上异常即确诊。
我国卫计委在国际糖尿病合并妊娠研究组(IADPSG)制定的参考指南基础上,也推出了新的检测和诊断标准:
(1)在医疗资源匮乏地区,先进行空腹血糖的筛选,如果空腹血糖 ≥ 5.1 mmol/L(91.8 mg/dl)则可诊断为 GDM,如果<4.4 mmol/L(79.2 mg/dl)则可排除妊娠期糖尿病。如果孕妇空腹血糖在 4.4 mmol/L 和 5.0 mmol/L 之间,则仍需进行 75 g 葡萄糖耐量试验。
(2)所有孕妇都应在妊娠 24~28 周之间进行 75 g 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空腹及服糖后 1,2 h 的血糖值分别为 5.1 mmol/L(91.8 mg/dl)、10.0 mmol/L(180 mg/dl)、8.5 mmol/L(153 mg/dl),任何一个血糖值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诊断 GDM。该标准也与 2001 年美国糖尿病学会(ADA)发布的标准一致。
GDM 产前管理
美国 SMFM 大多数成员认为:
(1)血糖控制满意标准为:空腹<95 mg/dl,餐后 1 h<140 mg/dl,餐后 2 h<120 mg/dl。其中更推荐将餐后 2 h 血糖用于餐后血糖控制标准。
(2)应及早指导 GDM 孕妇记录「血糖日志」,这样比产检时测定随机血糖更有效监测血糖。
(3)确诊 GDM 的 1~2 周内,可先试行饮食控制和运动疗法,对于何时使用药物控制血糖,争论不一。若使用药物控制血糖,美国 SMFM 大多数成员更推荐优降糖。
(4)使用药物治疗的 GDM 孕妇更加推荐定期进行规律产前监测。饮食和运动控制血糖的 GDM 孕妇,可从妊娠 36~37 周开始严密监测直至预产期,而使用药物治疗的 GDM 者应从妊娠 34 周开始严密监测。
分娩时机的选择
通过调查发现,美国 SMFM 成员倾向若为饮食及运动控制血糖的 GDM 孕妇,无母儿并发症的情况下,可至预产期自然临产,而需要药物控制血糖的 GDM 者,则在严密监测下,妊娠 39 周即终止妊娠。
与美国 SMFM 调查结果相比,中国采用的 GDM 诊断标准下调了 OGTT 的血糖界值,这也意味着可能使我国筛查 GDM 患者增加,但有报道证实,额外筛查出的 GDM 患者母婴不良事件发生风险并未额外增加。
因此,我国的众学者可汲取世界各组织提出 GDM 诊断标准,通过大量实验数据调查,制定并逐渐完善富有中国特色的妊娠期糖尿病诊断与管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