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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其实也会产生一定损伤,所以…[详细]
要想剖腹产,就和顺产一样,不是想顺就能顺;也不是像剖就能剖的。顺产和剖腹产都需要妇科一定的条件才行。那需要什么样的医学标准条件呢?请看下面讲解,走过路过千万不能错过哦。
15条剖宫产手术实施指征中14条为医学指征,也就是说绝大多数情形下,产妇必须符合一定的身体条件标准才能实施剖宫产,不能随心所欲。
这14条医学指征为:
1、胎儿窘迫
2、头盆不称
3、脐带脱垂
4、产道异常
5、羊水过少
6、疤痕子宫
7、孕妇存在严重合并症和并发症
8、妊娠合并肿瘤
9、生殖道严重的感染性疾病
10、胎盘早剥
11、前置胎盘及前置血管
12、胎位异常
13、巨大儿
14、双胎或多胎妊娠
那么第15条是什么?
上述14条都是医学特征,那为什么说要满足15条呢?啥,你说啥,最后一条是孕妇的要求,what are you 弄啥嘞?你这不是逗我们吗?如果孕妇要求和医生建议不一样,那是不是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NO,不是的,关键还是要看规定:
孕妇要求的剖宫产应为足月单胎、无医学指征。
对于没有明确指征的剖宫产分娩要求,临床医师原则上应予以拒绝。
对态度反应强烈,可能出现纠纷的,医疗卫生机构应附医护人员详细告知剖宫产手术分娩与阴道分娩相比的整体利弊和风险,并提供心理咨询的书面材料,要有孕妇、主治医师的签名。
为了加强对医院的监管,今后医院除急诊剖宫产手术外,所有择期剖宫产手术必须经科主任批准。省、市、县各级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剖宫产手术实施情况进行抽查评审,重点抽查剖宫产率高的机构。
剖腹产是在顺产实在不能进行的情况下才进行,如果你能顺产,肯定是要顺产,不能因为怕痛就回避,否则对自己和胎儿都不太好,恢复慢还并发症多,重要的是产后很长一段时间都疼,那还不如短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