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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妈们是否这些经历:当怀孕后,各…[详细]
孕期各种并发症常发,这是孕妇无法控制的,比起平时来,孕期身体本就多变,因此我们对于并发症需要保持着警惕和慎重的心理,不要彻底忽视,也不要盲目治疗。尤其是孕期皮肤病,轻者皮肤瘙痒,重者胎儿停止发育,所以一定不能小觑,必须到医院对症治疗。
1.疱疹样脓包病
发生于妊娠期及产褥期,是一种少见的急性危重皮肤病,常突然发生。开始时成群的小脓包发生于成片的红斑上,以后脓包陆续出现,常排列成环形,脓包干涸后结痂,但其边缘可有新脓包发生,严重者可波及全身,有寒颤、发热等全身症状,也有呕吐、腹泻及蛋白尿等。血钙含量往往降低,孕妇常发生流产、死胎或婴儿出生数日后死亡。
2.妊娠瘙痒症
即为妊娠肝内胆汁淤积症,表现为在妊娠中、晚期出现瘙痒,或瘙痒与黄疸同时共存。特别在胸部、腹部、下肢更为敏感,严重的还会出现皮疹——— 红色的丘疹。因为胆汁淤积,使得胎盘的绒毛间隙变窄,影响母体与胎儿之间的物质交换和氧的供应,造成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胎儿出生体重低于同孕龄的新生儿体重,早产、死胎、死产,使围产儿死亡率增加。该疾病及早诊断、治疗十分重要。如果发生了肝内胆汁淤积症,绝不能泰然处之,必须及时就医。当然,分娩之后皮疹和肝内胆汁淤积症就会自然消退,但是再次妊娠时,重复发生的机会仍然较高。
3.妊娠疱疹
于妊娠3~6个月发生,开始有全身不适、发热、皮肤发痒等症状,数天后可出现红斑、丘疹、水泡等损害,往往聚集成群,呈环状排列。泡破后结痂,愈后留下色素沉着。在妊娠期,病情往往反复减轻或加重。有时可伴有蛋白尿和血尿。一般在分娩前后皮疹开始消退,有时直到月经再来时才痊愈。此病对母亲一般无危险,但死胎、婴儿先天性异常和新生儿死亡率可高达50%。
4.妊娠痒疹
多于妊娠3~4个月发生,皮损为全身散在丘疹,伴剧痒,夜间尤甚。搔抓后常有表皮剥脱及血痂等继发性改变。一般于产后3周内自行消退,但下次妊娠仍会再发。皮疹严重者可有死胎出现。
孕妇应尽量穿棉制品内衣,化纤衣物会刺激皮肤,导致症状加重。同时应注意皮肤的清洁,不用碱性浴皂,切勿抓破皮肤,以防止继发感染。